“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中央及我省统一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贴近群众,创新发展,深入推进全民普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取得了积极成果。为系统总结我省“七五”普法工作,全面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以下简称《规划》《决议》)等文件精神,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评估验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部署,严格对照《规划》和《决议》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全面梳理“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系统总结工作经验,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深入查找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改进措施,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圆满收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验收内容
对照《规划》《决议》要求,全面检查验收“七五”普法规划落实情况,突出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学习宣传,关于推进普法责任制实施的决议、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等方面工作执行情况和具体成效。
1、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2、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3、省委宣传部、省委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
4、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全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落实情况;
5、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省政府法制办、省法宣办《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的落实情况;
6、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工商局、省网信办、省法宣办《关于加强媒体公益普法宣传的意见》的落实情况;
7、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转发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8、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宣办《安徽省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方案(2017—2019年)》的落实情况;
9、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法宣办《关于加强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意见》的落实情况等。
三、验收对象
各设区的市,省直各单位。
四、验收时间
2020年5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五、验收标准
1.《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设区的市)》
2.《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终期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省直单位)
六、验收指标体系
设区的市 |
省直单位 |
1.组织领导和保障(15分) |
1.组织领导和保障(15分) |
2.重点内容宣传(20分) |
2.重点内容宣传(20分) |
3.重点对象学法(15分) |
3.重点对象学法(15分) |
4.谁执法谁普法(25分) |
4.谁执法谁普法(25分) |
5.法治文化建设(20分) |
5.法治文化建设(20分) |
6.深化依法治理(10分) |
6.深化依法治理(10分) |
7.法治观念(10分) |
7.法治观念(10分) |
8.法治行为(10分) |
8.法治行为(10分) |
七、工作步骤
自查整改:2020年5月至7月
各市、省直单位对照终期评估验收指标体系,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对所辖县(市、区)、本单位本系统进行检查验收,系统总结“七五”普法工作经验成果,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查找薄弱环节,全面补缺补差,确保“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材料报送:2020年8月
8月底前,各市、省直单位向省法宣办提交自查报告、自查分数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告要全面客观总结“七五”普法规划实施以来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数据准确详实,内容充实完整,突出特色亮点。
检查验收:2020年9月至10月
一是查阅档案资料。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法宣办组织查阅各市“七五”普法档案资料等书面材料。省直法宣办(省直机关工委)负责查阅省直单位“七五”普法档案资料等书面材料并将评分及排名结果报省法宣办。
二是组织实地检查。省委宣传部、省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法宣办将组成检查组对各市进行检查,对省直单位进行抽查。
全面总结:2020年11月
根据检查情况,对全省“七五”普法工作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报全国普法办,并报省委、省政府。同时,做好迎接全国普法办检查准备工作,组织开展先进集体、个人推荐和通报表扬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各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七五”普法终期验收评估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紧抓实。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迎检方案。各级法宣办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的领导支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检查验收,精心组织,加强协调,确保检查验收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注重实效,推动工作
各地各部门根据全省评估验收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标准,开展自查整改。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全面了解“七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实施的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对策措施,逐项落实整改。在检查验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有关纪律要求,坚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各部门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近年来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宣传“七五” 普法期间涌现出的学法用法好典型、好经验,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影响,为推进法治安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省法宣办将通过组织省直主要媒体开设专栏,组织新媒体集中采访报道等方式宣传各地各部门普法工作及总结验收情况,进一步在全社会掀起全民普法新热潮。